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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中市积极推进涉企“综合一次查”多元化机制建设

发布时间:2026-01-06 人气: 来源: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意见》和《山西省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若干举措》的具体要求,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晋中市在省司法厅的推动、指导下,聚焦有效预防和纠正违法检查、随意检查、多头检查等突出问题,以推动涉企“综合一次查”多元化机制建设为切入点,通过主体整合、制度先行、方式创新、监督护航推动执法模式实现“四个转变”,构建执法领域事前预警、事中指导、事后规范的全链条闭环监管,为企业高质量发展筑牢法治保障。

主体整合做“减法”

从“多头分散查”到“联合集中查”
对市、县两级行政检查主体资格进行全面梳理与确认,依法公布行政执法主体448个、行政检查主体425个;同步公示行政检查事项及年度检查计划清单,实现行政检查“底数清、责任明”。各级行政执法部门根据法律法规规章、“三定”规定和权责清单,按照“谁主管、谁监管”和“领域归口、业务相近、应纳尽纳”的原则,结合执法工作实际编制本部门“综合一次查”事项清单,确定“综合一次查”开展领域,并在职责范围内实施涉企行政检查。司法行政部门负责“综合一次查”的指导、协调和监督工作。例如,市级层面将21个执法部门的112项涉企行政检查事项整合为18个联合检查应用场景开展“综合一次查”,整合率达83.9%,为企业真正卸下迎检“包袱”;同时不断健全完善涉企行政检查“综合一次查”联席会议制度,统筹谋划、指导协调,研究解决跨部门、跨领域、跨层级等联合检查中存在的问题,切实增强综合监管整体合力。

制度先行定“标尺”

从“粗放随意查”到“规范精准查”
在全省率先出台《晋中市涉企行政检查办法》,以涉企行政检查“40条规定”为抓手,推动涉企行政检查从“重数量”向“重质量”转变,从“粗放式”向“精准化”升级。印发《晋中市涉企行政检查“综合一次查”实施办法》,通过组织构架、清单管理、规范实施、结果运用、监督问效的全流程设计,为“综合一次查”的有序推进提供明晰指引。制定《晋中市服务型行政执法工作指引》《关于加强行政执法风险防范工作的指导意见》《晋中市行政执法中开展全过程普法工作指引》等系列文件,积极推进包容审慎柔性执法。发布《晋中市涉企行政合规指导清单(2025版)》,涉及食品药品、公共卫生、自然资源、农资质量、生态环境、安全生产、劳动保障、城市管理、交通运输等13个执法领域的499项事项,帮助企业熟悉了解常见违法行为表现形式、高发环节、违法责任及法律依据、合规建议等内容,强化从源头预防和减少违法风险。例如,平遥县根据辖区煤矿企业现状编制年度“综合一次查”计划,确定检查内容和方式,打造“一套机制抓整治、一支队伍抓检查、一个平台抓执法”监管模式,实现“进一次门、查多项事”。
方式创新优“服务”
从“传统现场查”到“智慧无感查”

推广无感检查,应急管理、市场监管、生态环境、城市管理、自然资源等部门运用大数据、在线监测等技术推动监管从“人防”向“技防”转变,能够利用非现场检查方式达到行政检查目的的,不再进行现场检查。纳入“综合一次查”事项清单涉及的检查事项,可以通过书面核查、信息共享、智慧监管等方式达到检查目的的,亦不再进行现场检查。市营商环境局依托“互联网+监管”平台开发的“扫码入企”监管系统已完成试运行测试,涉企行政检查将通过扫描“专属二维码”把检查人员、内容、结果等数据实时上传至信息系统,归集和分析统计行政检查相关数据,并预警重复检查、超频次检查,实现检查的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例如,灵石县利用操作便捷的“综合一次查”手机App与“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系统的有效融合,集成执法文书填写上传、现场执法证据留存等多种功能,形成涉企执法全程数字化管理。

监督护航强“保障”

从“重管理约束”到“重服务赋能”

推动“综合一次查”与信用分级分类监管等深度融合,推行“企业信用承诺”制度,对信用较好、风险较低的市场主体,合理降低抽查比例和频次,减少对正常生产经营的影响,实现“好企业不被扰、差企业有人管”。例如,市市场监管局依托“山西省智慧监管平台”对广告经营单位实行信用风险分类检查,一般风险企业按2%、中高风险企业按50%、高风险企业按100%比例抽取,今年共检查关联企业307户,有效遏制执法随意性和权力寻租现象。按照“谁处罚、谁提醒、谁告知”的原则,优化信用修复服务,今年截至11月底依法帮助490家企业终止公示行政处罚信息834条,比2024年同期增长100%,为企业重塑了形象,改善企业信用,切实维护了企业合法权益。更重要的是企业行政执法监督联系点制度和投诉举报制度的建立,让企业能够放心反映问题,倒逼执法部门及时纠正不规范行为,形成了“监管规范-企业满意-营商环境优化”的良性循环。

从“多头扰企”到“联合护企”,从“传统监管”到“智慧服务”,晋中市推动涉企行政检查“综合一次查”多元化机制建设的实践,让企业在规范发展中真切感受到法治温暖,为营商环境持续优化注入强劲动能。


来源|晋中司法、山西司法

责编/张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