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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载无“籍”路 我以法为灯护梦归——一名法律援助律师的暖心护航

发布时间:2025-12-12 人气: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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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中条律师事务所律师 

           ——张婷婷

执业近十载,深耕法治一线,我经手百余起法律援助案件,卷宗堆叠盈尺,每一页都镌刻着公平正义的求索,每一案都藏着人间烟火的悲欢。然而,这些故事中,唯独一名叫陈梦瑶(化名)的小女孩,她的坎坷境遇如重锤般叩击心弦,成为无法磨灭的烙印。每当想起她眼中的迷茫与期盼,想起那些为她奔走的日夜,热泪依旧会不自觉濡湿眼眶,那不仅是一场法律援助的坚守,更是一次法治温度与人间深情的双向奔赴,成为我执业路上最珍贵的精神坐标。

晨光里的圆满:十三年等待终开花

2025年7月15日的晨光穿透云层,当我接到消息,得知陈梦瑶站在垣曲县公安局办证大厅,双手捧着那本盼了十三载的崭新户口本,指尖一遍遍轻抚着终于属于自己的名字,泪水无声滑落,却在脸上绽放出比晨光更璀璨的笑容时,我深知,这场跨越十三载的法治圆梦之战,终于迎来了最圆满的结局。那一刻,阳光洒满她的肩头,也照亮了我作为法律人矢志不渝的初心与使命——以法为炬,为每一个困境中的灵魂驱散阴霾、照亮归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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命运的转折:一场走访牵出十三年牵挂

故事的开端,要从2024年仲夏的一场走访说起。那年,垣曲县委政法委组织“三官一律”大走访、大调查,我受垣曲县司法局安排,前往华峰乡马村摸排法律需求。在村里闲聊时,有人提起了王某和她“捡来的女儿”——陈梦瑶。当听完这个孩子的遭遇,我的心像被重锤狠狠砸了一下,久久无法平静。

2013年,垣曲籍的王某远赴北京当保姆,照料雇主陈某、吴某不满1岁的女儿陈梦瑶。谁曾想,两次短暂将孩子带回垣曲照料后,2014年春节过后,陈某、吴某竟骤然“失联”,用“不在北京”“房屋拆迁”等借口推脱,最终彻底断了联系,把嗷嗷待哺的孩子,无情抛给了毫无血缘关系的王某。这一抛,就是13年。

为了守护孩子幼小的心灵,王某编织了善意的谎言:“两个哥哥也是捡来的”,让孩子改口叫自己“妈妈”。十余年间,王某靠着微薄的收入省吃俭用,撑起一个简陋却温暖的家,用细腻的关爱浇灌着陈梦瑶成长。孩子没辜负这份母爱,聪慧懂事、学习优异,可“黑户”的烙印,却成了她成长路上一道跨不过的坎——没有户口,就没有学籍,就无法参加初二的结业考试,中考更是遥不可及。这13年里,王某带着孩子跑遍了公安局、民政局、妇联等多个部门,磨破了嘴、跑断了腿,可因为孩子有亲生父母,不符合收养政策,户口问题始终悬而未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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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的承诺:以法为刃为困境少年开路

“受教育权是宪法赋予每个公民的基本权利,不能让孩子因为父母的失职,输掉整个人生!”那一刻,我暗下决心,一定要帮这个孩子讨回公道。我第一时间向垣曲县司法局上报线索,详细梳理案件事实与法律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十六条,陈某、吴某生而不养,将年幼的孩子托付给陌生人后十余年不管不顾,已构成怠于履行监护职责,完全符合撤销监护资格的法定情形。

让我倍感欣慰的是,垣曲县司法局没有停留在“被动等待申请”的常规流程,而是迅速畅通司法救济渠道,于2024年6月18日正式指派我担任陈梦瑶的法律援助律师。可我深知,办案之路注定布满荆棘。证据收集难、部门协调难,甚至还有人投来质疑的目光,觉得这场维权是“闭门造车”。2024年末,因检察机关将陈某、吴某涉嫌遗弃罪的线索移交公安机关,撤销监护资格的支持起诉程序暂时终结,案件陷入了令人焦灼的停滞期。

那段时间,我无数次深夜难眠,脑海里全是陈梦瑶那双清澈却带着不安的眼睛。时间不等人,孩子的成长更不等人。2025年,陈梦瑶升入初二,多门课程即将迎来结业考试,没有学籍,就意味着她连走进考场的资格都没有,人生的道路似乎就要因此被阻断。巨大的压力让这个原本开朗的少女变得焦虑不安,夜夜失眠,情绪几近崩溃。“张律师,我愿意当我爹、我娘(王某)的娃!”“我只想让她(王某)当我的监护人!”“生下我就不管,我不想跟他们回去!”孩子撕心裂肺的心声,像一根根刺扎在我心上,也化作了我攻坚克难的无穷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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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力的微光:跨越山海只为守护正义

我不能放弃,也绝不会放弃。我再次向垣曲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依法撤销陈某、吴某的监护资格,并指定王某为陈梦瑶的监护人;同时,再次向垣曲县人民检察院申请支持起诉。这一次,司法力量凝聚成了坚不可摧的合力。垣曲县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高度重视,办案人员带着对孩子的心疼与责任,主动出击,一起走访陈梦瑶临时就读的学校、所在的村委会,以及县教育局、民政局等多个部门,全方位搜集证据,还原13年来的真实情况;为了核实陈某、吴某的真实状况,县法院、检察院跨越千里,辗转北京、户籍地成都两地,克服重重困难,终于找到了失联13年的陈梦瑶亲生父母。

而调查结果,更让办案人员无比震惊与愤怒:陈某、吴某不仅对陈梦不管不顾,他们的第二个孩子,也在周岁左右以同样的方式托付给了陌生人,多年来不闻不问;如今的二人,无固定住所、无稳定收入,还身负高达200余万元的债务,根本不具备任何监护能力,更谈不上给孩子一个安稳的成长环境。

正义或许会迟到,但绝不会缺席。2025年6月30日,垣曲县人民检察院组织听证会,当社会各界代表听闻陈梦的坎坷遭遇、王某的无私坚守后,无不深受触动,纷纷发声支持王某担任监护人;7月4日、7月7日,两场共计长达七八个小时的庭审,六十余份扎实充分的证据,清晰地还原了13年间的是非曲直。

“监护权不仅是权利,更是一种义务。不仅是抚养费的给付,更是一种关心、爱护、教育、培养,需要无数个具体的行为,为其提供一个让其身心健康成长的基本条件。二被申请人长期未履行监护职责,不尽监护责任,其不作为的行为严重损害了被监护人的身心健康,严重侵害被监护人合法权益,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十六条撤销监护人资格的法定情形......”这近2400字的诉讼代理词,不是冰冷的法条堆砌,而是一位援助律师对正义的执着追寻,更是对一个孩子13年无“籍”的深情叩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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圆梦的温度:法律为舟载爱归航

2025年7月14日,垣曲县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撤销陈某、吴某对陈梦瑶的监护资格,指定王某为陈梦瑶的监护人。拿到判决书的那一刻,王某紧紧握住我的手,泣不成声:“张律师,谢谢你们,谢谢给了孩子一个家!”我强忍泪水,拍着她的背说:“这是我们应该做的,是法律给了孩子公道。”

判决生效的第二天,陈梦瑶顺利拿到了崭新的户口本。孩子哽咽着传来消息:“以前总觉得自己像没根的草,风一吹就会倒下,现在有了户口,有了妈妈,我终于有家了!”这句话,质朴无华,却字字戳心,让我瞬间红了眼眶。13年的漂泊无依,13年的执着坚守,13年的司法护航,终于让这个孩子迎来了人生的“新生”。

这场跨越13年的圆梦之旅,既是王某“不是亲妈胜似亲妈”的大爱写照,更是法治为民的生动实践。从“三官一律”大走访摸排线索,到司法局主动提供法律援助,再到法检公联动发力、跨省溯源调查、公开听证释法,各个环节环环相扣,每一步都彰显着司法的深厚温度与强劲力量。

往后余生,愿陈梦瑶在法律的护航、爱心的滋养中,卸下过往的阴霾,向阳而生、茁壮成长;愿这束由爱与正义汇聚的微光,能照亮更多困境中的角落,让每一个未成年人都能在法治的阳光下,被温柔以待、被坚定守护,让“幼有所护、正义不缺席”成为永恒的底色。

来源|运城司法

责编/张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