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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法“晋”行时】山西省春日普法清单,请查收!

发布时间:2026-03-09 人气: 来源:

春风送暖的三月,既是三八妇女节传递关爱的时节,也是“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聚焦维权的节点。这份春日普法清单,为您梳理核心法律知识,助您依法护航美好春光。

 妇女权益保障专题


重点提示:



职场平等与反性骚扰。《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明确禁止职场性骚扰,用人单位需建立预防机制,包括制定规章制度、设置投诉渠道等。若遭遇言语或肢体骚扰,可向单位、公安机关或法院维权。
生育自主权与健康保护。医疗机构施行生育手术须经妇女本人同意,禁止非医学需要的性别鉴定。用人单位不得以生育为由限制女性就业,需提供公平就业环境。
反对任何形式的家庭暴力。遭遇家暴可及时报警、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勇敢拿起法律武器保护自己。

  核心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消费者权益维护专题


重点提示:



维权途径与法规基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消费者享有安全消费权,经营者需保证商品符合安全标准。若遇质量问题,可通过协商、投诉或诉讼解决。
维权实践技巧。保留消费凭证(如发票、聊天记录),优先通过12315平台投诉。对网络消费陷阱,警惕“虚假折扣”和“诱导转账”。

核心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

春耕生产安全专题 


重点提示:



农资选购与风险防范。购买种子、农药需查验资质与标签,避免使用禁限用产品。若遇假劣农资,可向农业部门举报,依法索赔。

核心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

复工复学法律支持


重点提示:



复工安全与劳动权益。企业复工需落实安全生产培训,排查设备隐患。员工若遇工伤,可申请劳动仲裁或法律援助。
教育平等与校园保护。学校不得以性别拒绝录取女性,需保障适龄女童入学权利。校园内发生欺凌时,可向教育部门或公安机关求助。

核心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
3月,让我们携手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共筑法治山西、平安山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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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山西省司法厅普法与依法治理处       

责编/张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