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监督+公证提存,实现司法救助金“滴灌式”精准救助
发布时间:2026-02-26 人气: 来源:
今年1月,大同市云冈区人民检察院与大同市御诚公证处会签司法救助金提存文件,率先建立司法救助金公证提存工作机制,以制度层面的创新举措,切实强化司法救助金的规范管理、精准使用、长效保障,有效破解特殊群体司法救助金发放难题。

司法救助金的发放是国家司法温度的直接体现,检察机关在办理司法救助案件过程中,未成年人等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救助金常面临被挪用等风险,为破解这一难题,大同市云冈区人民检察院与大同市御诚公证处深度协作,委托公证机构对救助金进行提存、保管、按计划发放,共同推出“检察主导+公证代管”发放模式,明确由大同市御诚公证处作为第三方代管平台,全程参与救助金的提存、保管、发放。


根据合作协议,检察机关针对特殊群体司法救助案件,结合被救助人实际情况制定资金发放计划。公证机构依据协议约定通过分期发放、应急发放、特事特批等方式精准拨付资金,定期反馈资金拨付明细,通过“审批—提存—拨付—反馈”闭环管理,实现救助金流向全程可溯、透明可控。

司法救助金公证提存工作机制,有效延伸了检察监督的触角,使其监督范围更广、力度更强,更充分发挥了公证制度在司法领域的辅助功能,为司法救助工作的规范化、有效化提供有力保障,改变了以往救助金“一发了之”的局面,实现从“一次性发放”到“长效性保障”的转变。公证处依据检察机关出具的发放指令,通过分期发放、按需支取等方式精准拨付资金,确保救助金全部用于被救助人的医疗、康复、求学等核心需求。一旦出现救助金被挪用等异常情况,检察机关可立即通知公证处暂停发放,从制度层面守住资金安全底线。
来源|山西省公证协会、山西司法
责编/张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