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执法现场不能说的5句话(附法律依据)
发布时间:2025-11-26 人气: 来源:
核心观点
警察执法语言受《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现场制止违法犯罪行为操作规程》《人民警察法》严格约束,不当言论可能涉嫌程序违法,公众有权监督。
'不配合就让你坐牢'(威胁性执法)
法律禁区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条明确规定教育与处罚相结合原则,威胁恐吓属于《公安机关督察条例》禁止的滥用职权行为。
正确示范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XX条,您现在的行为涉嫌...请配合调查。'
'你这种人就该...'(歧视性语言)
风险提示
《人民警察职业道德规范》第三条要求尊重人格尊严,地域/职业歧视言论违反《民法典》人格权保护条款。
典型案例
2021年某地民警因说出'外地人就是没素质'被停职调查,最终公开道歉。
'没带证件,说了你也不懂'(拒绝示警)
程序规范
《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证使用管理规定》第四条明确执法必须主动出示证件,便衣执法需同步出示《搜查证》等法律文书。
应对建议
公民可要求警号核查,拨打110验证身份,但不得暴力抗拒。
'老实认罪就放你走'(诱供陷阱)
法律后果
《刑事诉讼法》第五十二条严禁以威胁、引诱手段收集证据,此类承诺可能直接导致证据无效。
重要提醒
即使现场签署文件,也务必注明'在警察诱导下签署'等异议表述,保留后续申诉权。
'我说合法就合法'(越权执法)
权力边界
《行政强制法》第十八条要求执法人员当场告知强制措施理由、依据及救济途径,未说明即属程序违法。
维权指引
可当场声明:'依据《行政处罚法》第四十一条,我要求全程录音录像。'
容易被误解为推诿的话如:你这个事不归我们管。
的确很多110警情是不属于公安机关管辖的事项,但如果直接对报警人说出这句话,很容易被误解为警察在推诿扯皮。
一、先听报警人讲完报警原因;
二、告诉报警人,他所报的事项属于什么性质;
三、属于什么单位管辖;
四、可以通过什么渠道去反映等等。
反问的话,如:听你的还是听我的?你是警察还是我是警察?
这类话不仅不能强调警察权威,反而很容易引起群众反感,如果觉得报警人说的太多,可以用相对平和的语言告知对方,他的情况我们已经掌握了,我们需要去做进一步的工作来了解情况,我们也不能仅听一方的描述……
负面引导类的话,如:不服你去投诉我!
一般说出这句话,都会引来对方的一句回复:“我就不信没人能管你了”,无论对方如何质疑我们的执法行为,都不要主动说出这句话,如果对方要投诉,我们可以表达自己接受监督的态度,但是如果主动说这句话,则会给人一种投诉无用、内部监督失效的感觉。
群众应对指南
1. 全程记录:使用手机录像时保持1.5米安全距离
2. 关键三问:'请问您的单位?警号?执法依据?'
3. 事后救济:通过12389公安机关举报平台投诉
4. 拨打110指挥中心确认身份是否属实,或向督查大队反应情况
结语
规范化执法是法治社会的基石,公众既要用法律保护自己,也要避免恶意挑衅执法权威。遇到争议时,理性留存证据比现场冲突更有利于维权。
来源:一杆二、刑事法典微信公众号
责编/张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