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季行动 | “飙车炸街”,严打!
发布时间:2023-08-10 人气: 来源:
“轰、轰、轰……”
爆闪的尾灯、震耳的音乐
被故意放大的尾管轰鸣声
呼啸着一闪而过的车影……
他们玩的是“速度与激情”
却让人胆战心惊
有这样一群“骑士”为了追求个性,让自己的摩托车更加炫酷,更加与众不同,不仅在摩托车上加装高音喇叭、大功率音响和光电设备,而且为了追求刺激和回头率,还加装大排量气管。这些非法改装过摩托车行驶起来噪声巨大,尤其是夜间,严重影响群众的正常生活。
8月6日晚,晋城公安交警二大队执勤民警在兰花路夜查中查获一辆“炸街”的摩托车,该车还涉嫌违法改装。民警对该驾驶人“炸街”的行为进行警示教育,同时对其“擅自改变机动车外形和已登记的有关技术参数”的交通违法行为作出了罚款200元的处罚,并责令其恢复车辆原状。
8月7日凌晨,晋城公安交警二大队执勤民警在新市东街巡查中再次查获一辆“炸街”摩托车。在调查取证过程中,民警发现该驾驶人“驾驶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并且存在“擅自改变机动车外形和已登记的有关技术参数的”交通违法行为。目前,该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近日,朔州公安交警接到网友举报,在怀仁市怀贤街有摩托车“炸街”扰民。接警后,北城中队民警迅速组织行动,精准打击,锁定了涉嫌驾驶摩托车“炸街”扰民的违法行为人李某。经查李某未满16周岁,民警对李某及其家长进行了严厉的批评教育,并通知其家长加强监管。
8月4日20时许,壶关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民警执勤时查获一辆“炸街”摩托车。经查,该摩托车驾驶人未满18周岁,未达到驾驶资质法定年龄,同时,在车辆行驶过程中,驾驶人未佩戴安全头盔。民警通知其监护人到大队,告知”飙车炸街“的危害性,并要求监护人加强监管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民警依法对车辆进行暂扣,并对其车辆未悬挂号牌、无证驾驶、未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的违法行为作出罚款550元的处罚。
飙车炸街”、非法改装除了扰民之外
还有哪些潜在的危害呢?
擅自改变车辆外廓尺寸原有的技术参数,其突出部位易刮擦其他车辆及行人。
改变车辆发动机输出功率,不仅产生强烈的噪声污染,还容易导致车体发生自燃。
只会留下血与泪的教训
飙车竞驶,玩的是心跳,触犯的却是法律
马路不是赛车场
千万不要为了寻求刺激而漠视生命安全
非法改装车辆
不仅“违法”
还隐藏着巨大的安全隐患
生命和安全比什么都重要
不要为了“个性”
丢了安全
请广大驾驶人自觉遵守交通规则,
责编/张勇